免租期房产税如何缴纳
- 作者:admin 发布:2024-08-30 查看:
无偿出租指的是无需支付租房费用,免除房租。免租期是一个租赁合同中用的术语,指免除房租的期限。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是以满足一定租赁期限为前提的,并不是无偿赠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免租期内不征收房产税。所谓的免租期,是房东和租客之间的协议约定的特定时间段内租客不需要支付租金。在这一时间段内,房东的房产使用权虽然转移给了租客,但由于没有实际的租金收入,因此无需根据租金收入来作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这是基于税务部门和房产交易市场的常规操作原则。 法律主观:出租房产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12%)缴纳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12%。租赁合同规定有免租期的,免租期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2%,其中扣除比例由省级政府确定。 提供免租期是因为考虑到后期的收益,只有免租才有后期收益,所以免租期并非真正免租。故按实际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免租期没有实际收到租金,应按原值征收房产税。因为如按租金收取,那么出租房和承租方出于利益需要,可能故意在合同里延长免租期,达到规避房产税目的。 1、从价。约定免租期的出租业务,免租期内的房产税是从价计征,所以房产税免租期从价,按照房产余值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免租期房产税在缴纳的时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3、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另外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4、提供免租期是因为考虑到后期的收益,只有免租才有后期收益,所以免租期并非真正免租。故按实际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免租期没有实际收到租金,应按原值征收房产税。因为如按租金收取,那么出租房和承租方出于利益需要,可能故意在合同里延长免租期,达到规避房产税目的。 5、但出租人的最终目的还是获得租金,因此免收租金期间仍属于房产出租期,该房产属营业用房,应缴纳房产税。房产期间免收租金与房产无租使用的房产税纳税人都是产权所有人,税款实际承担者分别为产权所有人和无租使用单位或个人。因此,该商场在免租期间应由商场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6、出租房屋后,免租期内仍需缴纳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1、免租期房产税在缴纳的时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2、房产免租期房产税缴纳方式有如下四种:纳税人可到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纳税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财产税。税务机关开通个人住房财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接受纳税人申报纳税。纳税人凭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现场缴纳税款,领取通用缴款书。税务服务大厅。 3、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另外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4、提供免租期是因为考虑到后期的收益,只有免租才有后期收益,所以免租期并非真正免租。故按实际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免租期没有实际收到租金,应按原值征收房产税。因为如按租金收取,那么出租房和承租方出于利益需要,可能故意在合同里延长免租期,达到规避房产税目的。 5、法律主观:出租房产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12%)缴纳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12%。租赁合同规定有免租期的,免租期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2%,其中扣除比例由省级政府确定。什么是无偿出租和限期免租,如何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免租期从价还是从租
免租期房产税如何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