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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计提折旧的分录(累计折旧每个月怎么做)

  • 作者:admin 发布:2024-03-02 查看:

在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中,计提折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折旧是企业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价值逐渐减少的现象,通过计提折旧,可以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价值变化。那么,如何正确处理每个月的折旧分录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折旧分录的原则

在确定计提折旧的分录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直到终止确认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

2.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再计提折旧。

3.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4.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二、折旧分录的会计处理

根据上述原则,每个月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根据折旧用途)

2. 贷:累计折旧

三、折旧方法的选用

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常见的折旧方法有以下两种:

1. 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年折旧额为(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月折旧额为年折旧额 / 12。

2. 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为固定资产原值(1 - 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年限;月折旧额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当月工作量。

四、累计折旧的调整

企业在后续期间对累计折旧进行调整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直接增加剩余月份的折旧:不需要做账务调整,只需按剩余应计提的折旧 / 剩余折旧月份,计算出每月应计提的折旧。

2. 重新计算每个月应计提的折旧:根据剩余使用年限和账面价值,重新计算每月应计提的折旧。汇总到目前应计提的折旧与已计提的折旧,计算出差额后补提折旧。

总之,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和实际情况,正确处理每个月的折旧分录。通过合理的折旧计提,可以更好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和企业的财务状况。同时,企业还应关注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确保折旧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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