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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 作者:admin 发布:2024-05-14 查看: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保管制度、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建立档案销毁制度、建立档案备份制度。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是会计档案管理的基础。

3、**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制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包括:会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会计档案的保管、会计档案的借阅、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档案管理的其他方面等5个内容。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最新规定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报送会计机构。

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如下: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会计档案将原附表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

定期保管: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根据时间长度可以分为10年、30年等。这类档案主要是企业的日常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等,反映了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会计档案保管年限规定是按照我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制定的,具体内容如下:定期保管:包括3年、5年、10年、15年、25年这几个期限。

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天算起。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98)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1998年8月21日财会字〔1998〕32号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依法应保存15年以上。银行属于金融企业。客户签字的单据属于原始凭证。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定期两类。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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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多少年

1、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相关规定,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是30年。

2、精析会计凭证类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5年。

3、答案:C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凭证类档案保管期限是15年。故选C。

4、保管期限为30年的档案: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歼记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为三十年。

5、会计档案保管年限规定是按照我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制定的,具体内容如下:定期保管:包括3年、5年、10年、15年、25年这几个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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