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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递延收益账务处理(新准则租赁会计账务处理)

  • 作者:admin 发布:2024-02-21 查看:

在新会计准则下,递延收益的账务处理发生了些许变化,特别是与租赁会计相关的业务。为了更好地理解新准则下的递延收益账务处理,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递延收益的概念。

递延收益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售后回租的收入,二是对销售的商品提供后期服务取得的收入。这两种收入都在新准则下记入递延收益,未确认融资收益,只是在融资租赁当中实用。

新准则下递延收益的账务处理:

1.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核算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科目。

2.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未非货币性资产的,应首先确认一项资产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需要注意的是,递延收益的分摊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递延收益分摊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报废、转让等),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3. 在进行递延收益处理的时候,企业应特别注意与此相关的所得税问题。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81号)一条,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当期损益。

以某粮食企业为例,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每6个月下达的轮换计划出售陈粮,同时购入新粮。为弥补该企业发生的轮换费用,财政部门按照轮换计划中规定的轮换量支付企业0.06元/斤的轮换补贴。企业需要在20X8年10月至20X9年3月轮换储备粮2亿斤(每月转换储备粮量相同),款项于20X9年3月收到。

(1)20X8年10月份应根据轮换量2亿斤和规定的补贴额0.06元/斤,确认其他应收款1200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 12,000,000.00

贷:递延收益 12,000,000.00

(2)20X8年10月将补偿10月份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2,00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利得 2,000,000.00

(3)以后每月份的分录同(2),同时20X9年3月份收到政府补助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2,000,000.00

贷:其他应收款 12,000,000.00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新准则下递延收益账务处理的变化。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要求,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掌握递延收益的处理方法,对企业合理规划财务状况、防范税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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