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作废时间期限
- 作者:admin 发布:2024-11-01 查看:
一、专用发票作废的规定 在我国,专用发票是指在税收管理中,用于纳税人之间销售货物、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转让无形资产等业务活动中,记载税收政策和税款金额的凭证。那么,专用发票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废,作废又有哪些规定呢 1.作废条件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专用发票在以下情况下需要作废: (1)开具错误的; (2)有非法征税行为,税务机关要求作废的; (3)纳税人因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等原因,需要作废的; (4)其他依法应当作废的。 2.作废时间限制 专用发票作废的时间限制如下: (1)开具之日起90天内:纳税人应在开具专用发票之日起90天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作废。 (2)纳税人在申报税款时,发现专用发票有误,应在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作废。 二、专用发票作废的流程 1.填写发票作废申请表:纳税人应填写发票作废申请表,详细注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作废原因等事项。 2.提交申请材料:纳税人应将填写好的发票作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税务机关。 3.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存在作废条件。 4.审核通过,办理作废手续:税务机关审核合格后,将为纳税人办理作废手续。 5.收回作废发票: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办理作废手续后,将已作废的专用发票收回,防止发票流入不法分子手中。 三、注意事项 1.纳税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作废,超过规定期限的,税务机关不予办理。 2.作废专用发票时,应确保发票未被认证抵扣税款。若已认证抵扣,纳税人需先办理进项税额转出手续,再办理作废手续。 3.纳税人应妥善保管作废的专用发票,防止发票信息泄露。 4.纳税人如需对已作废的专用发票进行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的重新使用,应向税务机关申请。 总之,了解专用发票作废的规定、流程与注意事项,有助于纳税人规范管理发票,确保税收安全。同时,遵循SEO规则,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也是提高网站排名、吸引流量的重要手段。希望本文能为您在专用发票作废方面提供有益的帮助。